为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天凌晨,李沧法院执行局分三组对10余起案件进行集中强制执行,3个小时的时间,共强制拘传被执行人8人。其中有一位,竟然是因为没有缴纳几百元的物业费。
凌晨4点50分,执行人员首先来到沧怡路附近一小区,在物业人员的带领下,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许某某家门前敲了七八分钟,也无人应答。让人想不通的是,徐某某竟然是因为与物业的纠纷,欠缴物业费被强制执行,这种情况在强制执行的类型里非常少见。
现场,执行人员在徐某某的家门上张贴了传票,要求对方今天到李沧法院执行局处理。而另一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王某某,则是因为2009年的一起经济纠纷。
看到执行人员,王某某神情淡定,但被带至执行局时,一开始王某某竟称不知欠了谁的钱,见到申请人刘先生后,又称不知道欠了多少钱。
2010年,刘先生将王某某起诉到了李沧法院。当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某承诺所欠的4万元钱于2011年5月份前全部还清,可没想到之后王某某不仅没有支付,还跑到了外地,刘先生也联系不上对方。直到今年,王某某才回青岛。而对于王某某提出的每月还款三五百元的数额,刘先生不能同意。
此次集中强制执行还包括民间借贷、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共强制拘传被执行人8人,司法拘留3人,执结案件8件,执结标的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