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0人投资,89名被告,犯罪数额高达12亿,这些令人吃惊的数字,都出自“东港”系列非法集资案。今天,市北法院对这一广受社会关注的案件进行了一审判决。
正在接受审判的四名被告人,都曾是东港公司的员工。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07年7月份开始,刘迪与刘潮山等人成立了青岛东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和多家关联基金公司,这些公司主要由刘迪实际控制,在不具备吸收公众存款资格的情况下,通过虚假宣传、“名人”助威、打着石油、房地产、化妆品等投资名目、以高息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目前已认定的犯罪数额高达12亿元。
“东港”非法集资案共有47案,除主犯刘迪等由聊城法院审理外,本次审判的89名被告人都以部门负责人、业务员身份参与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本案起诉到法院后,市北法院组成四个合议庭进行审理,8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下的不等刑罚。
据了解,本案在侦查阶段登记的投资人达7000名,多数人受3%到20%月息的诱惑,将多年积蓄投资到齐能化工等公司。有的损失200多万,有的抵押了房产,基本生活都无法保障,还有的因为鼓励亲属投资,案发后血本无归,导致亲人反目。
全市法院受理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数量上升较快,案发地域主要集中在市南、市北两区。为获取大量资金,被告人往往虚报公司注册资本,虚构投资项目,竭力塑造企业虚假繁荣景象。在这里我们也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双眼,认清非法集资行为及其严重危害,不要为了盲目追求虚高利益而深受其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