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李先生找到生活在线说,他的姐姐李燕萍十几年前患上了精神病,而姐夫不但没有照顾姐姐,反而背着家人和姐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把所有财产划到自己名下,让姐姐净身出户。按理说,就算要离婚,姐姐也应该得到自己拥有的财产和补偿。当时记者和李先生一起找到了他的姐夫,可俩人一见面就吵的面红耳赤,最终还是没讨论出个结果,李先生决定通过法律手段,帮姐姐讨一个公道!一年多的时间过去了,事情又有了怎样的结果呢?
婚姻不仅仅是一个名分、一段关系。更是责任和义务,就算爱情逝去,还有亲情维系。更何况李先生的姐姐还患有疾病,作为另一半,是不是也该提对方想想呢?李燕萍的弟弟李先生:没办法,我们到了市南区法院提起上诉,用了一年时间,判决下来,判了他的离婚协议失效。男方吕芳泉,不服一审判决,上了中院,中院经过三四个月四五个月的时间,到12年11月份,终审判决下来,还是维持区法院的判决。
维持原判,也就意味着双方依然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可如今,在这个做弟弟的看来,姐姐姐夫的婚姻,仍然是岌岌可危。不用说照顾了,就连姐姐治病的医药费,姐夫一分钱也没有出过。李先生:判下来以后,吕芳泉现在对我姐的病情还是不管不问,我姐现在收入很低,月工资才700多,根本承担不起现在的治疗,住院吃药,不用说吃饭穿衣了。
姐姐名叫李燕萍,十多年前,她患上了偏执型分裂症,属于二级精神残疾,发病时狂躁暴力,家人觉得,李燕萍的得病和丈夫有很大的关系。弟弟李先生:到医院检查,一开始是精神忧郁,后来是精神分裂。其实我姐姐得病和他有直接关系。李燕萍的母亲:真是虐待她,我们这个孩子太老实了,有时候嘴都打歪了,她就不告诉我是她(丈夫)打的。
李先生说,自打姐姐得病之后,姐夫对她的关心越来越少,2011年6月,他甚至向民政部门隐瞒妻子有精神病的实情,背着家人偷偷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在协议中写明,房子家中的一切财产都归自己所有,如此霸道的离婚协议,让李先生一家彻底寒了心。李燕萍的母亲:我觉得他一点人味都没有,十八年的夫妻,就是不看别的,看我给你把孩子养大了,也不能让我女儿净身出门。弟弟李先生:把一个病人撵到大街上了。她还有个弟弟和老母亲,不然我姐姐就可能死在大马路上,这不是我说大话,吓唬谁,真是这么回事。如果他要说还想离婚,也行,我们可以坐下谈怎么离,正常离也行,去法院离也行,或者我们协商离也行。
官司一打就是一年,最终法院认定之前的离婚协议无效。在医院附近的小公园里,记者见到了李燕萍,经过了最近2个多月的治疗,她的精神状况明显有了好转。可十多年的疏远,已经让丈夫这个角色,在她眼中已经彻底失去了意义。李燕萍:这期间你丈夫有没有来看过你?没有,一次也没看过。就觉得和陌生人一样,连陌生人也不如。
没有亲情,没有探望,甚至连陌生人都不如,李先生说,如今,自己已经不想再和姐夫较劲,为了姐姐的将来,他愿意和姐夫坐下来好好谈谈,可姐夫却一再避而不见。夜幕降临,李先生约莫着姐夫差不多该下班了,记者和他一起找到了姐夫的住处。李先生:没有人,家里黑着灯,可能上夜班。家里没人,只能电话联系。李先生:你什么时候能回来,我想跟你谈谈我姐姐的事情,你姐姐什么事情?她现在住着院,我觉得你是不是应该去看看她,我觉你应该去看看他。记者:他生病以后你去看过他吗,给他交过住院费吗,怎么没有看过?李先生的姐夫吕芳泉:不全都是我吗?什么卡现在都在她家人那里,一直吃住都是我照顾她,她家人谁管她了?你为她做什么了,吃住那些费用都是谁办的?那他现在在哪个医院住院?她住院已经住了两个月了你没去过,她在哪里住院你也不知道,而且你也没看过她一次,你怎么能说你照顾他了?
电话里,李燕萍的丈夫口口声声说自己他一直在照顾妻子,可连妻子住在哪家医院都说不出。面对小舅子的质问,李艳萍的丈夫说,妻子早在好几年前就已经和别人同居,如今他们关系破裂,需要拿钱住院才想起了自己,这一点当然不能接受。李先生的姐夫吕芳泉:住了将近十年院,工资都在她娘那里,一分也没拿,花钱花成习惯了,他妈给他找了个男朋友,也去看他,领到家去干什么我不知道,前几年都在她男朋友家住。她现在有事了回来,现在花钱了应该跟她妈要,她的工资都在她妈那边。李先生:我觉得吕芳泉提出这件事情很可笑,李燕萍认识她所谓的男朋友,是她的病友,都是在第七人民医院认识的,他也是个病号。只不过能在医院里的时候一块说个话,能说进去,她就觉得跟孩子一样,甚至智商还不如孩子,有个人能陪着我玩,陪着我说话,我们两个人就挺好的,就这么个关系。谈不上男女之间那种关系,不可能的事。
2011年,记者第一次见到李燕萍的丈夫的时,他也曾以同样的理由作为拒不支付妻子住院费的原因,可李先生觉得,这只不过是姐夫逃避责任的借口,以姐姐现在的精神状况,根本不可能谈恋爱。李先生的姐夫吕芳泉:你现在愿不愿意跟他弟弟谈一谈,我为什么要跟他谈,上法院起诉我行了,我跟律师都说好了。现在又在讨论住院费的事了,一切费用都在她妈那。李先生:我觉得他刚才这个回答也很可笑,首先他觉得好像他媳妇病了,住院了,应该由她妈来承担,就是他丈母娘去承担,我觉得这句话就很可笑,其实首先应该是他,其次包括我是她弟弟,还有她母亲,还有其他人,朋友,那都是次要。
双方的沟通再次破裂,姐夫拒绝见面,有问题可以再去法院。接下来,李先生该如何为姐姐争取合法权益,姐夫又是否该承担妻子的住院费呢?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作为他的丈夫,夫妻之间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这个义务是具有强制性的,如果说拒不履行,李女士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诉讼程序,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对方又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情节恶劣的话,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夫妻之间没有感情,还有一途径解决,就是李女士的法定监护人可以代理她去起诉,要求接触婚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解除婚姻关系,法院肯定要考虑李女士的情况,比如说房子居住上,生活的安排上,如果能得到相应的安排,就可能会对他以后的安排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