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交警查获醉驾入刑第一人  11-05-03     视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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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自1号起正式施行。根据新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司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昨晚,城阳交警查处到一名醉酒驾驶的驾驶员,他也成岛城“醉驾入刑”的第一人。

昨晚,城阳交警在中城路青岛农业大学西门附近设点检查。晚8:30左右,在一辆吉利车中,交警发现了一名酒司机。

这位司机姓荣,河北人,当天跟朋友从下午一直喝到晚上,随后自己开着车回家,这也是我市醉驾入刑规定实施后查获的第一位醉酒司机。当晚交警就对这名司机进行抽血检验,确认血液里的酒精值,以便接受进一步审查。

在昨晚的检查中,城阳交警还查到了不少酒司机。

经现场检测,这位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是45.3属于酒后驾驶。

这名司机看到有交警检查,竟撒腿跑了。

五分钟之后,这位酒司机又被带了回来,经检测,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是25.5,属酒后驾驶。据了解,自五月一号开展酒后驾驶夜查以来,城阳交警在两天时间里共查处酒司机十四名,其中醉酒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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