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解锁、门禁系统、刷脸支付,这些前几年还在讨论的所谓“刷脸”黑科技,如今已经广泛的进入了我们的生活。大家出门不仅不用带钱包,甚至不用带手机,仅凭一张脸,就能走遍天下。
齐鲁医院合肥路院区最近在三个主要出入口设立了8台智能门禁系统安检门,方便了患者,也助力医院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强智能化管理。
而早在2016年,岛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就已经将人脸识别技术引入到社保待遇领取、劳动能力鉴定、危重症远程视频鉴定等项目中。去年,市社保中心又将“青岛人社”APP的人脸识别认证,升级为“支付宝刷脸”认证,进一步拓展了社保服务覆盖范围。
在市区的部分写字楼、便利店,记者看到,“刷脸”设施也已经投入使用,商家同时推出各种优惠政策,积极推动“刷脸”应用快速普及。
关于广大消费者关注的“刷脸”支付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损失风险,律师也从法律角度做出了解释说明。
国浩(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刘胜帅:根据我国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刷脸支付还没有形成国家(或)金融行业的标准,支付机构应当无条件、无豁免地全额承担客户刷脸支付造成的损失,并先行赔付。有关部门也应当建立健全诸如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促进刷脸支付的健康发展,规避其中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