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住房建设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今天,记者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获悉,《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住房建设和筹集工作的意见》面向公众征求意见。根据该意见,产权型人才住房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可上市交易;不满10年的,需将购房时以限定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限定价格差价的50%交纳土地收益;超过10年的,不需交纳土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