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民张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租她房子的租客欠了水电费不说,还在未通知她的情况下,把门撬开将剩余物品搬离。之后张女士打电话也联系不上了。
今年5月份,张女士将瑞安路上一套面积80多平方米的房子,通过房屋中介,租给了一个劳务公司用作员工宿舍。租期一年,一开始约定租金为每个月1500元。
“租房子的这个负责人跟我说是,我会把你这个房子刷得很干净,然后把那个地铺成地板革的地,我说这样吧,如果你给我刷了,我再给你1000块钱吧,然后他说不用了姐,你直接从(一年)房租里再给我让1000块钱,我这不就同意他了吗,然后又给他让了1000块钱,(每月房租)从1500元降到了1416元。”
张女士说,当时因为是交了半年的房租,于是就让了500块钱。可没想到,租客刚住了一个多月,楼下邻居就来跟张女士诉苦了。
“人家邻居一个劲的找我,说是上面租房子的叮叮咚咚的,那个水都给人家泼到地上,漏到人家屋檐下了,然后我就过去一看,确确实实满地的水,然后直接我家的门就是个坏的,我的门就是24小时不锁。”
张女士说,当时她一进门,不光是门坏了,屋里的水盆、电脑桌都坏了。当时张女士就非常生气,跟他们负责人打电话说了这些情况。
“然后他说,姐不要紧,等以后我都给你赔,这些东西我肯定给你赔了它,我不会就那么放着的,那些人不好的话,我会重新再换人。”
等到10月份,因为要交取暖费的问题,张女士又再次联系上租房者,但对方一直到11月份才告知她不需要供热,但当时她已经把供热费交上了,也停不了了。
之后,张女士就把这家公司不续租的事情告诉了住在她房子里的工人。第二天上午,她的房子里就没有人了,所有的门都是敞开的,还有300多元的水电费没交,屋子里还剩下他们的4张上下床。于是,张女士就更换了门锁。
“12月3日的时候,我本来想过来打扫一下卫生,我一看这个门,当时是锁了3道,怎么就成1道了,我一看屋里的上下床全部都没有了,那间还有好几杯可乐,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把我的锁给撬了,然后进来私自把那个床给搬走了。”
一看到这,张女士就再次给租房者打电话,但是打了很多遍都没有人接听。于是张女士就到湖岛派出所报了案。事情到底是不是像张女士说的那样呢?记者拨打了当时租房人的电话。
“因为我已经不在公司干了,她当时扣押我们的床,然后我们去公安局报警,水电费大概是100多块钱,我们住到了10月底,半年的话应该是住到11月底,但是我们提前1个月通知她我们不租了,说你把房子租出去吧,我们可能当时签了1年合同,但是半年我们就不租了,我们违约了,我们违约金就不要了,还有一个月房租我们说我们也不要了。就省得跟她牵扯。”
夏先生说,多出来的一个月房租已经足够赔偿张女士房子内的设施损坏和补交水电费。因此,他们并不欠张女士的钱。至于撬门搬床的事情,他也不清楚。
双方各执一词,我们还是希望,租房者和租客之前都能多一些理解,少一些摩擦,能心平气和地去解决租房期间的一些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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