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司机原是醉驾 因家庭纠纷酗酒后来青  16-07-20     视频长度: 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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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号,《今日》栏目报道了一位“疯狂”的司机,他顶了别人的车后,不仅不道歉,反而暴力砸车、掰断了人家的反光镜。很多看过我们节目的观众都发来微信、微博询问,他到底是怎么了?今天下午,交警部门对这起事故进行了通报,这位司机的违法行为还真不少。

事情发生在7月16日上午,市民孙先生开车行驶到胶宁高架桥东向西方向广电大厦路段时,他的车突然被一辆深蓝色捷达轿车从后面撞了一下。随后,从捷达车上走下一名光着膀子、背上满是纹身的男子,他不仅徒手掰断了孙先生轿车的右反光镜,还言语威胁孙先生。感觉情况不妙的孙先生赶紧报警,并驾车离开了现场。

市北交警大队事故科副科长刘吉强介绍,我们值班人员赶到现场以后,看到有一辆蓝色捷达轿车斜停在自东向西的方向,驾车人趴在方向盘上睡觉,车内酒气严重,副驾驶位置还放着一把铁锹。

为了防止发生意外,交警不动声色地将男子的铁锹收走,随后与赶来的110民警一起,将男子叫醒。不过这位司机似乎还没醒酒,脾气十分暴躁,还试图阻碍民警执法。

刘吉强说,后来他被我们民警强行控制,带到了八大湖派出所进行处理。现在驾车人王某已被八大湖派出所以损坏公私财物,行政拘留。

在男子的后备箱里,民警还发现了另一幅车牌。经审讯,男子姓王,今年33岁,山东烟台莱州人,7月16日凌晨因家庭纠纷,他酒后独自驾车来青,车上挂的车牌也是挪用他人的。

刘吉强说,当日上午驾驶车辆独自来青,在途中又喝了56瓶啤酒,行驶到胶宁高架桥广电大厦附近发生了交通事故。

随后,民警抽取了男子血液,进行了酒驾和毒驾检测,发现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284毫克,属于醉酒驾驶。

刘吉强说,他下一步面临的处罚就是判处1到6个月拘役,并处罚金的可能,然后按照交通法规来讲,要对他吊销驾驶证,并且5年之内不得重新学习,挪用号牌,要罚款2000,计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