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想吃“爆炒田鸡” 下河逮蛙被擒  16-07-20     视频长度: 0: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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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扬州头桥镇居民吴某(化名)突然犯了“馋瘾”,特别想吃“爆炒田鸡”,可田鸡在市场上难觅踪影,咋办?前几天的一个晚上,吴某决定亲自下河去捉,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7号晚8点,扬州头桥派出所民警夜巡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在河边举着手电,拿着鱼篓,行迹可疑。民警上前一检查,嚯,满满一鱼篓活蹦乱跳的青蛙。

见到民警,吴某惊慌失措,想把青蛙扔进河里。民警一把将其拿下,带回了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对鱼篓内青蛙一清点,好家伙,足足85只。吴某交代,自己是头一回下河抓青蛙,这么干也没别的,就是嘴馋想吃“爆炒田鸡”了。

据了解,青蛙虽然没有列入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名录,但它和麻雀、壁虎、野鸡等,都属于对环境有益、有重要经济价值和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吴某此举已经涉嫌犯法。

目前,吴某被取保候审,警方已将85只青蛙全部放生。

我们前不久的节目里也曾报道过,有人抓壁虎出售,最终面临的是刑事拘留的处罚。提醒大家,不要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去捕捉青蛙、麻雀等野生动物,这些可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