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来青务工的闫招柱在工地干活时,一不小心摔断了小腿,被工友送进了医院。可接下来,闫招柱面临着一个很麻烦的问题,这医药费谁来支付?
上午,记者在市中心医院见到了受伤的闫招柱,医院的X光片显示,他的左腿已经骨折,急需手术。
事故发生之后,工友们和工地负责人赶紧把闫招柱送到了市中心医院。临走时,这位负责人放下了一万块钱,说这是预付的闫招柱的工资,但是对于医疗费只字未提。
由于工地负责人没有说清医药费如何解决,这让闫招柱和工友们心里很没底。随后,记者来到了位于重庆南路、洛阳路路口的这处工地。
闫招柱的工友:“就这样一绊,就摔那儿了,我拉也拉不起来了。”
工地负责人:“你摔沟里骨折了,现场没人知道,谁知道,几点的事,六点你能从楼上下来。”由于这名工地负责人对这件事不是很了解,所以也无法给出答复。随后,记者又找到了工程的分包方和分管闫招柱的包工头。
到底该谁出医药费?双方最终也没能达成一致。记者就此事也咨询了律师:“根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受伤的工人作为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损害,作为雇主的工头应当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同时结合本案,作为发包人或者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分包业务的工头没有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发生伤害的事故,应当与雇主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发稿前,记者了解到,闫招柱已经转到了齐鲁医院。工程分包方和包工头商议,闫招柱的医药费由包工头支付一万,剩下的由分包方负责。对于拖着断腿在病床上等待消息的老闫来说,这也算是一个好消息。我们还是提醒一下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