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中考改革方案 完全等级制暂缓  14-09-09     视频长度: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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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今天印发《关于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布市内三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方案。根据《通知》,我市中考招生政策将保持总体稳定,实行分数制与等级制并行,条件成熟后再实行完全等级制评价与录取。

《通知》指出,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将调整考试科目成绩呈现方式和普通高中录取方式,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8个科目考试成绩以分数和等级两种形式呈现,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3个科目以等级形式呈现。普通高中录取总分78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20分、物理100分、化学80分、历史80分、地理80分、生物80分。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统一招生按8个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学科等级组合择优录取。   

调整多次考试制度,不再实行提前考试制度。初二年级信息技术考试不及格考生,初三年级可申请重考。调整直升生和指标生政策,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青岛一中、青岛二中、青岛九中、青岛五十八中直升生实行学校自主招生。调整指标生产生办法,从2013级初中学生开始,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和学业考试总分确定指标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