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临近,旅游又成了热门话题。今年“十一”与众不同的是,酝酿了30年的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将正式实施。新法最受关注的是对“零负团费”、“强迫购物”等旅游行业长期存在的“潜规则”进行整治与规范。《旅游法》实施进入倒计时,火爆的旅游市场会有哪些新变化?一起来看记者调查。
中国旅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已经从少数精英人士的消费产品,变为大众的日常需求。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12年全国国内旅游总人数达到29亿人次,出境人数超过8000万人次,并且仍然保持快速上涨的态势。与此同时,遍布各地的打着土特产商店、纪念品专卖店、珠宝翡翠店等幌子的购物点“黑店”却设下的宰客陷阱,强迫购物的投诉居高不下,欺骗、胁迫、争执、斗殴甚至恶性伤人的相关事件屡屡见诸报端,给许多游客带来极为糟糕的旅游体验。
长期以来,价格战主导着中国旅游市场的竞争,一些旅行社通过低报价,甚至“零负团费”诱骗旅游者上钩,再通过购物点消费获取提成利润,这些“潜规则”破坏了旅游市场的正常秩序。前几年,一张网上曝光的浙江某旅游企业导游《佣金分配表》就显示,导游的最高抽成可达50%。
可喜的是,这样的乱局将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根据今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旅游产品和服务,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以获取回扣。同时,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如果发生了以上情况,旅游者有权要求退货、退费。可见,《旅游法》的确是旅游者的“贴身护卫”。近日,旅游法实施进入倒计时,各大旅行社也都在根据《旅游法》的要求调整产品线路。
刚才片中提到,通过游客在购物点消费获取提成,已经成为旅游行业的一个“潜规则”。那么,《旅游法》实施后,这种“潜规则”会不是随之消失?传统的跟团旅行模式会遇到怎样的挑战?旅游机构和从业人员又会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来应对呢?
伴随着《旅游法》的一纸禁令,“超低团费+强迫购物”的旅行团模式将走到终点,新上架的旅游宣传单基本都写着“纯玩团”、“无自费项目”等口号。以上海一家旅行社的日本6日深度游产品为例,几乎完全一样的行程,5月还有“商店街”、“电器店”等线路,而9月新上架的宣传单已经完全找不到购物点,不过价格也贵了近千元。记者从各大旅行社了解到,不管是国内游还是海外游,10月以后的报价和去年同期相比都有不同程度的涨幅。
往年,9月都是旅游行业的传统淡季,暑期出游高峰刚刚过去,“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所以这个中间出去的人并不会多。不过今年的9月可谓淡季不淡。即将实施的《旅游法》使人们对10月后的旅游市场普遍出现价格上涨的预期,促使一部分人提前了出游的计划。
涨价风也引发了不少游客的担忧,甚至有网友调侃:“十一之后,旅游成了奢侈品,没钱请在家梦游。”对此,国家旅游局表示,大多数的涨价行为实际上是正常价格的“回归”,把过去可能存在消费陷阱的隐性消费项目变成明码标价写在合同里,因此旅游者的总支出并没有明显上涨。
《旅游法》实施后,对购物点的限制将为跟团的游客省不少钱,但出去玩,大家多少还是想买一些当地的特产,如果游客本人有强烈的购物愿望,旅行社和导游又该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呢?对此,国家旅游局提示说,认为“十一”以后“游客跟团游不能购物”是一种误读。
《旅游法》规范的是旅行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对主要面向当地社会公众服务的商业区和购物场所,比如说大型的百货商场、免税店等,仍然可以纳入行程安排,但这些安排都要明确告知消费者。
不过要让《旅游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是要看执行。旅游业综合性强、产业链长、涉及范围广、主管部门多,相关法律规定还需要在实施细则、配套制度等层面上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更要理清旅游业收入增长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的关系,将市场监管落到实处。
业界人士指出,《旅游法》的实施还将对中国旅游行业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对购物点的限制直接影响了旅行社以往的收支和运转模式,过去粗放经营、打价格战的旅行社将被淘汰,行业洗牌不可避免。未来的旅游市场将是品质竞争的时代,只有以游客为本,突出特色、完善产品、打造品牌、做好服务,才能真正站稳一席之地。
即将到来的“十一”黄金周是《旅游法》实施后面临的第一道考题,旅游从业者能否切实遵守新法,以游客为本,旅游市场能否真正回归理性,我们不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