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顺德市民跟我们反映,说他已经挂失的身份证“无端端”被人拿来开了几十张银行储蓄卡,几乎所有的商业银行都有。顺德市民陈先生在2006年8月份遗失了第二代身份证,事隔两天就立即去办证处挂失补办,在同年的10月份,就拿到了一张全新的身份证。 今年4月份,陈先生去建行办理业务时,发现有人用他的名义开了10多张储蓄卡,他逐一去各大银行核实过后,居然发现间间银行都有他的银行卡。
陈生说,这些卡都是用自己已经挂失过的身份证开办的,而且都不是代办的。为什么对方可以成功冒名办卡,他百思不得其解。之后他向警方报案,但对方就以“没有经济损失”为由拒绝立案。向银行反映后,也是不了了之。不过律师就表示,根据《国家居民身份证法》,银行在办卡时必须核对办卡人的身份信息,否则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警方不久前才公布了有不法人员冒用别人的银行卡进行信息诈骗,部分就是用别人的身份中来开卡的。看来银行真得要检讨下自己的办卡程序了,如果人和身份证都对不上就能办卡的话,岂不是太儿戏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