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号,《今日》栏目报道了市民黄先生作为某品牌水晶板在青岛地区的总代理,却发现装饰城里有人在卖假冒的同品牌产品,当天,黄先生把山寨供货商抓了现行,对方却否认侵权,两人一度动了拳脚。最后,中韩工商所受理了黄先生的投诉,并定于今天处理这起纠纷。上午,记者在工商崂山分局中韩工商所外见到了黄先生,而“山寨”水晶板的供货商王某则一直没有露面。1月2日那天,黄先生和朋友一起,在辽阳东路某装饰城把供货商王某堵在了店里,双方发生了激烈冲突。之后双方都被110民警带回了派出所,随后赶到的工商执法人员也将供货商王某控制,并登记了她的个人信息。上午10点左右,黄先生去工商所处理纠纷,记者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在外等待,20多分钟后,黄先生拿着一张假冒水晶板出来了,他说原以为今天就能确认侵权事实并获得赔偿,但工作人员告诉他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商标侵权先期要做六方面的准备。黄先生表示,虽然程序繁琐,但他会尽快办理,让造假售假、冒用商标的不法分子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