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东北来青务工的王女士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丈夫赵永祥10月3号在一家酒店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现在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而酒店方面却态度不是很积极,这让他们一家很无助。记者也就此事请教了律师,律师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在工作单位,因疾病死亡或者是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视同为工伤,但是赵永祥这种情况,不满足这个条件,应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过我认为,即便赵永祥的病情不在工伤范围,但是员工在工作时间突发这么重的病,单位是不是可以从人道主义出发,伸援手援助一下呢。是啊,对于一个收入不高的工薪家庭来说,尽管有医疗保障,但是高昂的医药费确实是难以承受。在现实中,类似这位员工的情况恐怕不是个例。那么工作中突发重病该怎么办呢?医疗救助方面有什么好办法?我们今天的互动话题就来讨论一下这个问题。您可以编辑短信210+留言内容,移动、联通、电信用户统一发送到106285322,也可以登陆青岛网络电视台《今日》官方微博,参与互动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