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合同约定时间,新房却迟迟不交付,这与商品房的预售资金被挪用有很大的关系。为了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市今天成立了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专门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使用进行强制监管。
根据规定,开发商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必须在一家银行开设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缴纳的定金、首付款和全额房款,全部存入这个账户中。贷款买房的资金,将由贷款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发放到监管账户中。
据介绍,商品房预售资金约占总投资的三分之一,这笔钱只能用于本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能够按期竣工,从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开发商如果要动用这笔钱,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进行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后,银行才能拨付资金。
如果开发商私自截留商品房预售资金,将受到停止网签资格等方面的处罚。据了解,从去年3月份开始,市内四区开始实施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共对104个项目的预售资金进行了监管。今年七月份,这项制度将覆盖到五市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