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市还通报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十大重点案件。
一.“青岛里思琪”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二、“潍坊舒特”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三、某公司制售假冒伪劣红酒及原料案。
四、刘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
五、某公司侵犯“白樱花”商标专用权案。
六、某公司制售假冒国外著名酒类商标案。
七、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和质量认证标志案。
八、富某销售盗版光盘案。
九、侵犯“崂山”、“青岛”啤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十、销售假冒他人专利产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