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今日》栏目报道了在阜新路、抚顺路、吴淞路等地,有公司售卖旧厂房、旧办公楼改造的楼盘,销售的房屋几年都办不下房产证。节目播出后许多市民打来电话,说他们家的房子也是同样的情况,因为房产证一直办不下来,落户、孩子上学等都成了问题。
兴中路20号楼紧邻海云庵广场,现在这里的一至三层是网吧和旅馆等网点,四五两层被分割成多个单间,住着48户居民。居民们介绍,以前这里曾经是一座娱乐城,2006年后,他们陆续以两三千至四五千不等的价格,买下了这里的房子。居民们说,当时就是这样凭私人关系买到了房子,他们当时知道房子没有房产证,但开发商给过他们承诺。居民们说,当时让他们信服的,是一份开发商与龙华路房管所签订的交接协议书,上面约定开发商将兴中路20号48套房屋,转给龙华路房管所管理,房管所向住户收取租金,直到开发商给住户办出房产证为止。居民们当时认为,先每月给房管所交30多元相当于管理费的房租,等改造商3个月内办下房产证,房子就真正属于自己了。但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三四年。原来这处房子的开发商,同样是昨天《今日》栏目报道的,销售了多处改造房的田某。居民们说,由于房产证至今没办好,他们的户口很多都花钱挂靠在外面。
居住在宁化路原第五百货大楼的几十户居民,也面临着类似的问题。2007年,一家开发公司经过拍卖取得了原第五百货大楼的所有权,把其中一些房屋改造成公寓后进行出售,买卖合同内标明,开发商卖给居民的是房屋使用权,办理房产证的期限,以开发商的实际情况为准。但居民都说,当初开放商给他们做出了口头承诺。
由于今天是休息日,明天记者将把这两天了解到的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对此事我们也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