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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近日举办“社会监督员走进工伤伤养服务现场”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实地参观,感受青岛在全国首创的工伤“伤养服务”保障制度实施成效。
工伤“伤养服务”自2024年1月1号起实施,面向青岛已参保、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工伤人员,经医疗机构确认符合医疗依赖条件的,可申请居家或住院伤养服务,由工伤保险基金、商业保险公司和个人共同分担费用,补充工伤保险每月还对个人承担的费用给予300到1000元不等的补助。目前,全市已有伤养服务机构3家,累计服务一至四级工伤重症人员537名,全市补充工伤保险总覆盖人数超3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