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要来找个人,这位曹先生呢,在2012年向杨女士借了15000块钱,说好了2个月就还,可这都过了近十年了,多少要给个说法吧。
杨女士说,她在2012年的时候借给了曹斌15000块钱,本来说好了2个月就还钱,结果事情一拖就没了期限。
2014年的时候,曹斌再次找到杨女士借钱,这次杨女士学聪明了,让曹斌写了一纸欠条,写明总共欠自己18000块钱。在此之后,杨女士数次问曹斌要钱,但是对方一直不还钱,无奈,杨女士只好通过诉讼的形式为自己维权。
杨女士出具了2019年7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其中写明,判决曹斌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杨女士借款本金18000元,以及2000元利息。此外,杨女士手里还有一份2020年6月23日,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其中写明,曹斌已经履行7070元,剩余13000元仍未偿还,于2020年1月13日限制其高消费,并于2020年4月7日将被执行人曹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杨女士表示,现在曹斌名下无车无房,真的是无可奈何,当着记者的面,杨女士再次拨打了曹斌的电话。
电话那头,接电话的并不是曹斌,而是他的女朋友肖女士,肖女士说曹斌现在在看守所,他们并没有登记结婚,所以这笔欠款她不可能承担。杨女士应该如何维权,律师给出了专业解答。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凯:申请人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经过一系列强制措施之后,对方依然未能偿还,此时法院可以依职权终结本次执行。当然求助人在日后如果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这是不受时间限制的。律师提醒广大观众在出借款项时,除了要签订完善的借款合同以及保留好转账凭证之外,还应当考察对方的还款能力,避免盲目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