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区的杜先生给96566打来电话,自己有点冤枉,好心帮忙受伤,结果没人管了。
杜先生:这个事让我很寒心,我现在两个手攥不紧,一攥就哆嗦,而且两个大拇指往下一使劲还疼。
杜先生说,虽然现在从外表看不出来,但是两个手根本使不上劲,更别提干活了。说起这件事,杜先生甭提多委屈了。杜先生是一名叉车司机,在2020年12月份的时候,老板委派自己去西海岸新区长白山路上的海港城干活,主要是开叉车卸货,干活期间出现了一个小插曲。
杜先生说当时扶的大理石板子能有个八九块,每块都是200乘80,重量大约在七八十斤。本来自己是负责开叉车的,不过货主既然提出来了,又是顺手的事,杜先生就给他扶了一下。没成想这次帮忙给自己惹来了麻烦。
杜先生:他们俩在抬第二块的时候,我也不知道怎么了,那六七块板子直接就全倒过来,我就这样扶着,手腕往回仰,往我这边倒,我就这么扶着,我就倒了,板子直接拍到我腿上了。
杜先生说,六七块板子的重量自己双手撑着,撑不住了板子直接把他压倒了。货主和货车司机赶紧将压在自己腿上的大理石板子抬了起来,这把杜先生吓的不轻。
杜先生:这个时间货主就给我们叉车老板打电话了,叉车老板过来之后,我的两个手腕就开始肿,开始疼,经过检查医生说两个手腕软组织损伤,抻到筋了,需要我先修养七天,老板说兄弟这样没办法只能养着,大夫不是让你休息七天,我把七天的钱给你。
当时杜先生的老板给杜先生作出了承诺,给七天的工钱,没想到第二天杜先生的老板变卦了。
杜先生:大夫让我修养7天,你怎么只给我转了一天的工资,老板说兄弟你不是在我叉车上出的事,你是给别人帮忙,这个事你应该找货主。
杜先生觉得老板说的有道理,于是联系了货主,但是货主的态度让他很无语。
杜先生:货主的意思就是你是叉车老板叫的人,跟自己没关系,然后我就又给叉车老板打电话,然后老板又跟货主打了电话,货主说最多给1000元,涨了100块钱,我说这钱你要是接了就是你的事,你也不用替我收了。
老板帮忙沟通,最终货主同意给1000元,可是杜先生觉得不合理,这次协商并没有达成一致。一周以后杜先生发现自己的手还是没有痊愈,再次到医院进行检查。
杜先生:货主说你自己去就行,回来我给你报销,结果我就自己去了,检查完之后大夫跟我说你这个手最少还要养一个月,协商后那边货主说最多给2000块钱。
杜先生说,货主给自己报销了500元的医药费,对于2000元的赔偿他还是不能接受。
杜先生拿出了之前的不少转账记录,行动员看到,确实是杜先生说的,1天工资在280元到300元,那杜先生到底是怎么受的伤?谁该对杜先生的受伤负责呢?行动员和杜先生一起来到了当时干活的西海岸新区长白山路上的海港城小区。
杜先生:这就是我受伤的位置,就是往海港城地下室里面运大理石,车就停在这个位置,这就是当时卸的大理石,当时都摔碎了。
行动员看到杜先生受伤的地方还存有大理石的碎片,但是现场并没有看到叉车。行动员拨通了杜先生老板刘先生的电话。
老板很明确,给谁帮忙谁负责。杜先生带着行动员来到了货主钱经理的办公室。
这位钱经理把叉车刘老板的电话给了行动员,让行动员联系刘经理。还没等说两句,这位钱经理就匆匆离开了办公室。行动员在办公室看到,墙上挂着中装建设的宣传资料。现场的工人介绍说,他们在海港城小区负责三栋楼的装修。随后行动员电话联系了这位钱经理。
货主的态度也很明确,杜先生受雇于谁,就应该由谁负责。至于受伤的过程,这位货主并不愿意多说。杜先生很无奈,好心帮忙,难道最后没人管了?那杜先生的受伤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杜先生应该向谁维权?针对这种情况行动员咨询了律师。
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周凯律师:求助人在提供劳务期间受伤,如果是因为工作职责受伤,则雇主应该承担责任,如果超越了工作职责,而在帮助他人的过程中受伤,被帮助者应该承担责任,如果三方协商不成,求助人可以持受伤证据,医疗费等,到人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决各方应该承担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