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对大家来说,再平常不过。无论是储蓄卡还是信用卡,一般每人至少都会有一张。如果有人让你用身份证办好银行卡后,租借给他,并一个月给你上千元的“租金”,您觉得这事靠谱吗?
今年6月,还在读大学的郑某由于手头紧,想找兼职赚点钱。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与一位学长聊天过程中他得知,可以通过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形式赚钱,一个月的租金就有上千元。
在学长指导下,郑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每个银行卡也都办了U盾,在约定好每个月的报酬后,他将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邮寄给了对方。
郑某说,第一个月过去后,学长给他转了1000块钱,再过了一段时间就联系不上对方了。直到杭州路派出所的民警找到自己,郑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
原来,郑某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在外地警方调查的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屡次出现,其名下的银行卡等被多名诈骗嫌疑人所使用,从事非法活动。
22岁的郑某今年夏天才大学毕业,刚出校园就被刑拘,这个跟头栽得确实太大了!希望年轻人都能引以为戒,不要因为贪便宜而被犯罪分子所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