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运由于其方便、快捷、成本低等优势,是现在常见的运输方式之一。可是在船上有的船员不但没有担负起自己安全运输的职责,反而动起了歪脑筋。今天上午,市北区人民法院在普东刑事审判庭对“同茂101轮盗窃案”进行一审开庭。
被告人张某、徐某某、刘某某、李某某分别为“同茂101轮”轮大副、机工长、水手长、二副,在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间,被告四人在船长沈某的同意下,提议、组织、指挥船上其余十四名船员,先后七次盗窃并贩卖由“同茂101”运输的铜精矿粉,涉案金额总价值达到43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在十九名被告人当中,年纪最小的只有24岁,在船上,他们使用蛇皮袋对铜精矿粉进行包装,并沿港抛锚寻找买家进行销赃。由于该案情况复杂,涉及人员众多,在庭审现场,法官决定按照涉案金额对十九名被告人进行分开审理。首先接受庭审的是原“同茂101”轮机工长徐某某,徐某某虽然认可检察机关所指控的盗窃犯罪事实,但是对自己提议并组织其他船员盗窃,以及联系销赃人员的罪名提出异议。
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法庭宣布休庭。据了解此案将持续审理三天,之后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