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现场核查组共分14个组36人,分别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第二十六批转办的21个信访件进行现场核查。
针对信访件反映的“市南区新湛二路和新湛路交叉口市南区实验小学附近,有一深坑,扬尘污染严重”问题,核查组现场核查发现,这处大坑位于新湛三路9号,属于湛山广场人员掩蔽工程,目前处于工程闲置状态,坑内长满草木藤蔓,并有部分积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