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期房,巴不得赶紧领到钥匙。家住市北区新都心苑的韩先生好容易盼到了交房的日子,可延期半年不说,购房合同上明确规定的违约金也没见,现在更是连开发商都找不到了。
事情还要从2014年说起,当年1月,韩先生的儿子在新都心苑小区为他买了套房子,80多平方米,一次性交了全款。本以为就等着拿钥匙了,没想到后面来了一串不顺心的事。
延期却连个解释都没有,六百多户业主有些摸不着头脑。按照购房合同所列条款,如果开发商2016年3月31日前没有交付房屋,就需要每天按照房价款的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直到交付日。延期了5个月,违约金也不少。
韩先生曾多次去过小区门口的租售中心,想找开发商工作人员,可通常都是没人在,就算有人,回答也是不清楚,不能提供负责人电话。记者在小区里遇到了其他业主,大家表示,除了迟迟收不到违约金,现在连房款收据和房产证也没拿到。
记者和韩先生一起来到小区门口的租售中心,果然大门紧锁。随后,记者根据合同上的电话以及小区物业提供的地址,辗转找到了开发商所属公司的办公地点。
然而记者等了半个小时,也没见到这位工作人员口中的“经理”。下午,记者再次拨打了开发商公司的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协商完毕后会给记者电话回复。
发稿前,记者收到了工作人员的一条短信,告知了房产证进展,并说没有违背合同约定,违约金也会等领导商议确定后再给业主答复。不管怎么说,这些和业主息息相关的事情,应该随时公布进度,即使不能保证人员随时在岗,至少保持电话畅通,以免大家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