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16名被告盗窃罪成立。
据调查,2010年11月,被告人任某、郑某、汪某等人,成立了深圳市某科技公司,并收购7家SP公司,为科技公司提供SP扣费通道。该公司勾结软件方案商、手机制造商或内部员工,在相关手机软件中直接移植恶意扣费软件,被植入恶意扣费软件的手机卖给消费者后,可通过开机自动启动方式或消费者点击软件链接图标方式自动与该科技公司的后台服务器发生联网,后台控制手机,在手机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出扣费指令,即自动订制收费短信或拨打无线语音增值服务电话,同时通过在手机界面屏蔽拦截掉电信运营商的扣费提示短信、设置投诉用户“黑名单”等方法,达到秘密扣取手机用户资费的目的。
而一些相关公司的软件工程师,明知植入的是非法恶意扣费软件,仍然与该科技公司勾结,最后分取赃款。这类案件的难点在于涉及手机话费,以什么罪名入刑,最终,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任某、郑某、汪某等人16人提起公诉。
检方也特别提醒,手机软件恶意扣费有很多共同之处,可以有效预防,大家如果能够做到“不乱扫二维码”、“在正规渠道、网址下载软件”、“及时查看手机话费清单、短信提示”、“定期查杀病毒”,恶意扣费软件将很难得逞。
【视频未经版权方允许,不得转载;转载请注明来源,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