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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我爸是我爸”闹剧再现? 背后竟另有隐情

2017-01-10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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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吗?最近,胶州市胶东街道白家屯村村民白旭明就碰上这么一出,因为打官司,他需要开具一张证明,来证明“我爸是我爸”,可是这张证明村委却怎么也不给他开,为什么呢?

上午,记者在胶州市胶东街道白家屯村找到白旭明的时候,他正站在村的一堆废墟前,这里原来是他父亲的两间房屋。今年白家屯村纳入了胶东国际机场建设范围,村民们都拿到了不菲的补偿金,按说,这应该是一件高兴事,可是白旭明却高兴不起来。

“拆迁补偿是五十一万一千一百多块钱,这个钱我姊妹领着我父亲去代签了一个协议,把这个存单开走了。”

白旭明告诉记者,他的父亲今年已经80岁了,母亲刚去世不久,而三个妹妹却把这笔拆迁补偿全都拿走了,这让他无法接受。

白旭明说,直到这次拆迁他才知道,两间房的房产证早就办下来了。他认为,这两间房子是自己当年投资建设的,补偿款也应该多分给自己一些,但是最后,钱却被三个妹妹给拿走了,为此他特意找了律师,把自己的父亲和妹妹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一审时,白旭明出示了当年自己出资盖房子的证据,但是最后法院要求他开具一张证明他和父亲家庭关系的证明。白旭明请村里的文书帮忙写了一张证明,但是最后到村委盖章的时候却被拒绝。

白旭明说,为了拆迁款的纠纷,自己已经和三个妹妹闹翻,而父亲也不知道被她们带到哪去了,根本不可能按照村委要求把人聚齐,更不用说得到她们的认可盖章了。这成了一个打不开的死结。但是白旭明认为,一个证明自己和父亲关系的证明根本不需要人都到场,村委这是在为难自己。中午,记者来到村委了解情况。

村书记:“他爹两间房自己有房产证,他自己四间房也有房产证,拆迁过程中,按照谁的房子给谁,父子关系的章可以盖,因为他上面出现了争议房屋的,这个就不能给他盖,白旭明现在也不养他爹,从来不养。”

此时,白旭明出示了一张27年前村里开的分家证明,证明上写着当年白旭明和老人合伙盖房6间,其中四间归白旭明所有,剩下两间归老人所有,等老人去世后,剩下的两间房也归白旭明所有,但前提是白旭明必须赡养老人。

白书记说,白旭明的父亲身体不好,最近天天去医院,但是当儿子的不但不管父亲,甚至连看都没去看一眼。而对此白旭明则称,是妹妹不让自己见父亲。随后,白书记带着白旭明来到了胶州市人民医院,在大厅正好碰上了白旭明的父亲和两个妹妹。

看到白旭明,两个妹妹顿时来了火,小妹妹甚至想动手教训白旭明。大妹妹白旭云则表示,哥哥平时就不孝顺,现在又把父亲告上法庭,这笔钱她们肯定是一分钱都不会给他。

亲人之间一次难得的见面,最后却又闹得不欢而散。白旭明想要的证明也没开到,但是他表示,一定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关于白旭明家的这场纠纷,不能简单地归结为一部证明“我爸是我爸”的闹剧。拆迁的确改变了一些家庭的生活甚至命运,但在利益面前,也让不少亲人不欢而散、甚至反目成仇。从法律角度来说,在父母没有留下明确遗嘱的前提下,白旭明的确有权利在父母去世后分得一份遗产,但如果真像村民和妹妹们说的,平时没有孝顺父母,那这份遗产想必拿的也没那么心安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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