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016年8月31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周安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青岛市2016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批准红岛经济区(高新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