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日前出台《关于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推出27条财税政策措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任务加快落实。
《意见》提出,从五个方面发挥好财税政策作用。
设立30亿元的青钢产业投资基金、110亿元的老城区企业搬迁发展基金和48亿元的海湾集团搬迁产业发展基金;采取直接补助和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统筹联动机制;提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标准。
今年,市财政不再直接投资新建公共租赁住房,鼓励通过购买、长期租赁等市场化方式解决;综合运用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贷款、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等资金和政策,全力支持主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
设立总规模10亿元的小微企业转贷引导基金,提供低成本过桥资金;对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增资3000万元,对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增资4500万元,设立首期现代农业产业引导基金4600万元,设立旅游产业发展引导基金;与国有投资公司共同出资,设立15亿元的大数据基金和5亿元的国信招商创业投资母基金。
积极稳妥推进“营改增”,确保所有行业总体税负只减不增;全面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究适时降低全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设立8支创业孵化与投资基金,对尚不具备商业性资金进入条件的在孵企业,以无偿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实施政策性扶持。
对经济薄弱镇、贫困村给予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扶持,对贫困户给予产业发展资金扶持,取消经济薄弱镇一级资金配套;稳步推进全国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双试点,三年内增加地下综合管廊55.73公里、海绵城市建设区域25平方公里;今年统筹45.5亿元用于落实市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