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媒体报道了温州出现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虽然之后温州市国土局澄清这种交几十万才能续期的说法,是对信息的误读,相关方案还在研究上报中。但是这种房屋到期续期的问题,仍然引发了全国的强烈关注。其实,这样的土地证续期案例,在深圳、重庆和我们青岛等地,之前都已经出现,其中青岛主要集中在黄岛区域。
69岁的薛玉刚住在黄岛区阿里山小区,2001年他在这里购买了一套二手房,而这套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年,到2009年就到期了。
这些年,虽然并没有接到正式的通知,薛玉刚的居住也没有受到影响,但他依然对土地使用权到期这件事,有些担心。
同样住在阿里山小区的周连章,是2008年花了34万,在这里买的二手房。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到2037年到期。虽然还有20多年,但影响已经开始显现。
整个阿里山小区有22栋楼,建成年代不同性质不同,土地使用年限分为好几种类型。
黄岛区阿里山小区物业魏经理介绍,从目前来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居民的居住等并没有受到什么影响,只是在部分银行办理贷款时,受到了限制。据了解,整个黄岛区像阿里山小区这样,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在二十年或者三十年的房屋,在5000套左右。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黄岛分局副局长赵彦青:80年代末,国家尚未出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推行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土地的使用年期,暂定二十年,2009年前后,这部分土地陆续到期,也恰逢《物权法》颁布实施,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应该自动续期。
但是,当时的《物权法》,并没有对如何办理续期手续,出台实施细则。在此情况下,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在双方知情的情况下,这部分房产,可以正常办理抵押交易等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对于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的房屋,青岛目前不会收取延期费用,而是采取稳妥的处理方法,等待国家新政策的统一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