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班莫名少了五节课 谁来赔我的培训费?  16-04-07     视频长度: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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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越来越多的家长为了培养孩子,在节假日期间会给孩子报一些辅导班,而有时会因上课问题产生纠纷。今天上午,市民杨女士就给《今日》打来热线反映,她给女儿报的辅导课程上完了,但却多付了五节课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2015年11月4号,市民杨女士在位于威海路盛锡福商务大厦六楼的青岛科苑学校长岛美语,给孩子报了成人版新概念英语课程,全程共24课时,每课时一百二十元。当天,杨女士就交了2880元的课程费。交完钱后,对方给他开了张盖有青岛科苑科技培训学校财物专用章的收据。

2016年4月2号,杨女士孩子学完了英语课。不过杨女士仔细数了数,从2015年11月7号开始上第一节课到最后,孩子一共上了19个课时,但她却交了24课时的钱。

杨女士表示,2015年10月24号和11月1号,她曾带孩子上过两节试听课,但当时没有书本也没交钱。因为感觉试听课不错,她才给孩子报了名了。

前些天,杨女士收到了长岛美语负责人张女士发来的课时表格,上面标注杨女士的孩子一共上了22课时,而在2016年11月7号之前,已经上了5结课,其中两节课是用绿色数字标注的。

那事情真的像杨女士说的那样吗?记者和杨女士一块来到了青岛科苑学校长岛美语的教学基地,里面只有科苑培训学校的一名工作人员在值班。

该工作人员表示,现在领导也不在,他也无法联系到。

记者和杨女士多次拨打长岛美语负责人张女士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记者咨询律师得知,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杨女士与培训学校之间已经签订了培训服务合同,杨女士手中收据盖章单位暨科苑培训学校,可以视为合同的主体。

“如果杨女士有证据证明,学校并没有按照双方的规定,完成相关的培训课程,那么培训学校应该按照学校培训规定,继续履行合同,完成对杨女士的培训课程,完成补课的内容,或者是向杨女士返还剩余的培训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