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的这几个熊孩子,我看倒真是欠教育。就因为一张一百的假币,连累了一条无辜的人命。
3月24号重庆市三中法院审结了一起因使用假币引发的生命权纠纷案。在去年一月份,李凯、王晓兵、朱晓东三人一起协商想把李凯家中的假币100元花出去。他们三人最后选中了一家小店,因为这家店只有66岁的游芳一个人在,风险较低。
朱晓东进店后,提出要买一条10元钱一包的香烟,刚好100元,不用找零。接过香烟后,他扔下100元假币就跑出了店面。游芳接过钱一看,才发现是假币,她立即意识到这是个圈套,随即一把抓住还在店里的李凯。李凯也慌了,他拍打老人的手挣脱并逃离店面。游芳随后追出来,却不慎摔进了公路边的沟里,最后因重型颅脑损伤医治无效死亡。
二审认为尽管李凯等三人未直接对游芳的生命健康实施侵权行为,但其三人的违法行为与游芳的死亡结果具有因果关系。酌定李凯等三人承担60%的责任,他们及法定代理人应承担的赔偿金额总计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