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有困难找警察,可是并不是所有的警察,都会全心全意的帮助求助者,比方说,等到报案人自杀了才立案,这是什么情况?
1月2号,陕西彬县的龙门村,发生了一起悲剧,24岁的刘某服毒自杀,留下了四个孩子,最大的刚满三岁,最小的刚刚五个月。怎么会这么狠心呢,刘某的丈夫表示,去年12月,在外打工的他接到了妻子的电话,12月24号晚上,妻子刚哄孩子睡下,同村的村民景某突然闯了进来,把她给强暴了.
刘某的丈夫说,随后他赶回了老家,并陪着妻子到派出所报警,但警方只是做了笔录,并没有到村子里调查,理由是“没有证据”,让他们先回去,当时刘某还问了一句“有了第二次咋办”,结果办案民警表示“有了第二次你再报案”。
这可是刑事案件,受害者都报案了,为什么不立案把嫌犯带回来调查呢?为什么还要等到第二次伤害?无奈的两口子回了家,结果几天之后,刘某就走上了绝路,更让人不解的是,刘某服毒当晚,实施强奸的景某才被警察带走。一时间,舆论一片哗然,受害者自杀了才出警,当地警方你们这是要闹哪样?早立案的话,何至于发生这样的惨剧?面对质疑,当地派出所拒绝接受采访,彬县公安局表示,一切还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