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吃了过期的方便面,向企业索赔,不成想反倒是自己却被判了刑了,这上哪儿说理去啊。
事情还得从2014年底说起,黑龙江货车司机李海峰,购买了四包今麦郎方便面,随后,他发现方便面过期将近一年,并且醋包里有异物,经检测。醋包里的汞含量,超标了4.6倍,于是李海峰向今麦郎公司索赔几百万元,还在网上发布言论,称今麦郎产品汞超标、有工业盐和致癌物。去年3月,今麦郎公司选择了报警,5月份,李海峰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立案侦查。去年12月,李海峰被判刑8年6个月。
消费者索赔竟然被判刑,这引起了舆论的关注,虽说过度维权不可取,但这也是李海峰的权利呀,维权怎么就变成敲诈勒索了呢,量刑也太重了吧?对此主审法官表示,李海峰没有向超市索赔,在没有证据证明他有损失、并且损失和今麦郎公司有关系的情况下,直接向今麦郎公司索赔几百万元,这是不合理的,考虑到李海峰敲诈未遂,8年6个月已经是从轻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