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竟然不是个段子,想想也是醉了昂。事儿确实是发生在安徽马鞍山,但“霾”却是全国各地的并发症,安徽有,江苏也有啊。咱来看看江苏张家港的这家餐厅,为了让店里的人都能呼吸到清新的空气,购买了一台空气净化器,外面是雾霾天,进店就是艳阳天了。想得很周到吧,可接下来餐厅干的事儿就不怎么厚道了,他们竟然以空气净化器为由,向客人收取“空气净化费”。
从客人提供的结账单中,我们可以看到,第十个收费项目写着“空气净化费”,三个人吃饭,一人一块钱,这就是三块钱。而且客人还说了,在就餐和收费前,他们没有收到过任何收取这项费用的提示。为了优化用餐环境,餐厅购置空气净化器,这本来事件好事儿,但你不能为了弥补设备和运营费用,就自作主张收取“空气净化费”啊。1块钱是不起眼,但挡不住来就餐的人多啊。
很快,当地物价部门叫停了这项收费,并表示,提供良好的就餐环境,本来就是餐饮企业应尽的义务,消费者没有提出需要购买“净化空气”的要求,餐厅就不能将“净化空气”作为商品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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