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和《青岛市停车场发展规划(2015—2020年)》近日开始公示。
根据规划,到2020年,我市将新增停车泊位92.7万个,停车泊位总数达到127.9万个,比2014年增长约3.6倍。其中,结合项目配建停车泊位86.7万个,建设公共停车场243处,新增停车泊位6万个。泊位数与机动车比例为1.2:1,达到国际合理比例。
《办法》指出,市、区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公共停车场建设,土地使用权者利用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停车场,不受现有用地属性及规划用地性质限制。对居住集中的开放区域实施“大封闭、小循环”试点,在不影响正常道路交通运行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夜间道路停车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