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指导意见做好大救助工作  15-07-05     视频长度: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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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使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根据《指导意见》,大救助工作要做好四统一:一个机构统一受理、一个平台统一操作、一条热线统揽诉求、一套制度统管监督。全市的救助信息全部进入大救助信息平台;在区(市)、镇(街)建立一门受理的救助窗口,对救助诉求限时办理、跟踪回访;在使用各成员单位求助电话的同时,可统一使用全市大救助热线电话“12349”;通过采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紧急救助绿色通道、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公示制度、救助信息对接共享机制等,确保救助结果公平公正,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