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建立财政科技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对在孵企业加强资金支持,助力创新企业成长。通过设立孵化投资基金,对优秀初创企业给予50-300万元的启动资金支持;对投资初创期企业的投资机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风险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对向企业的研发成果转化提供低息贷款的银行机构,给予一定比例的利息补助,单个银行年最高补助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