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天气转暖,不少人都喜欢到附近的广场上跳跳舞,活动活动筋骨。一位市民通过《今日》的微信平台,给我们爆料说,他家附近的海琴广场,在那儿跳舞每个月要交5块钱,否则就不让跳,这让他觉得很不合理。
11号晚上7点,记者来到市北区海琴广场。此时,这里的广场舞刚刚开始,大家有序地排成几列,随着音乐翩翩起舞。队伍最前面,还站着一名领舞的中年女子,场面十分热闹。
整个队伍大约有100多人,其中绝大多数是中老年人。
李女士(化名)是这支队伍的组织者,她在这儿带领大家健身跳舞,已经有十个年头了。李女士说,现在大家健身意识越来越强,跳广场舞的人也越来越多。为此,她专门买了两台DVD,以及音箱、U盘、麦克风等设备,每人每月收取5块钱的费用,也是迫不得已。
李女士说,对这5块钱,大多数人都能接受并按时交纳,但也有一些人就是拖着不交。
李女士说,对此她也无可奈何,只能靠大家自觉交纳。
那么,广场舞作为一项大众健身娱乐活动,到底该不该收费呢?市民们对此又持什么态度呢?
记者调查发现,如今市内几乎所用的广场舞都采取收费的形式,费用从每个月3到10块钱不等,组织者收取的这些费用主要用于购买音响设备、录歌、交电费、维修机器等。随后,记者也咨询了工商、物价等相关部门,他们的答复是:只要广场舞的组织者不是以盈利为目,他们向舞友收取一些费用来贴付电费、设备的损耗费,是无可厚非的,但这种收费必须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得强行收取,且费用的收支情况,应该向参与者公开。在采访中,大部分市民都对此持肯定的态度,但也有不少人认为公园或广场都是免费的公共场所,是人人都可以使用的,不应该另行交费。那么您对此怎么看?如果收费的话,收多少合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