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服务不佳 被指侵占小区公共区域收益  15-01-24     视频长度: 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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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随着老百姓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矛盾也越来越多,按照国家的相关法规规定,如果小区居民对物业不满意,可以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来表决物业的去留。可是,这段时间,位于北京路的鲁邦新天地小区却遇上了一件棘手的事儿,业主大会决定提前解雇小区的物业,并联系好了新的物业公司,可这原来的物业公司就是拒不交接,那到底该怎么办呢?

记者来到鲁邦新天地小区的时候,小区业委会的几个负责人正在研究如何跟物业沟通,要他们赶快交接,让新物业入住。业主们说,大家都知道换物业又麻烦,还要得罪人,可现在这家物业,他们确实忍受不了了。

鲁邦新天地小区,是一个入住不到十年的新小区,可是,现在来看看,不仅楼道里面十分昏暗,单元门上贴着各种小广告,居民还告诉记者,楼内的监控和消防设施已经没有好用的了。

小区的监控室一直是铁将军把门,打开一看,里面除了一个显示屏可以使用外,其它的都已经损坏,而且监控室并没有人值班,已经变成了一个储藏室。而最令小区的业主气愤的是,物业公司侵占了一大笔原本应该归居民所有的钱。

小区业主表示,2012年恒祥物业进入小区后,曾经垫付了9万元的电梯维修费,以及其它一些公共设施的维修费,大概有十几万元,按说用公共区域的收益来偿还这部分费用,无可厚非,但去年8月份小区业委会改选后,发现里面有着不少猫腻。

小区业主感觉物业公司有侵占小区业主共有财产的嫌疑,所以在去年9月份召开了全体业主大会,解聘恒祥物业公司,以及撤销公共区域收益60%归物业公司的约定。但恒祥物业一直拒不撤出,他们的说法是,小区还欠物业公司钱。

那到底怎么回事儿呢?记者来到了小区物业办公室,物业的负责人表示,他们恒祥物业是在2012年7月份与小区当时的业委会签订的服务协议,对于小区业主提出的他们服务不善,公共设施损坏后不维修的情况他们并不认同。

当时小区电梯多次出现问题,电费也常年拖欠,作为入住小区的先决条件,业委会和物业约定,由物业公司来先行垫付这些费用。

按照这位物业负责人的说法,公共区域全部的收益,全都进了物业公司的口袋,那么现在物业公司一直在强调小区还欠物业公司的钱,那有没有账目呢?

记者也提出想看看相关的账目,不过这位负责人表示不方便,那记者不方便看,业主委员会应该可以查询物业代管的账目吧,可这位负责人同样表示,不行。

对于物业拒绝撤出,这位负责人表示,他们的合同到今年7月份才到期,按照合同对方违约,将要支付10万元的违约金,而现在业主委员会在鼓动居民不交物业费,如果对方拿出违约金,并补齐所有的物业费,他们马上就撤离。

这个事儿,现在双方都有理,物业按合同办事,业主拿出的是物业条例的规定,不过,业委会都是在街道办事处备案的,物业公司质疑业委会的合法性,显然不太合适,不就是一个账本吗?记者想不出,为什么物业公司就是不愿意拿出来。现在小区业委会的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他们将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