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医保变更 自费结算可到保险公司报销  15-01-07     视频长度: 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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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月24号,黄岛区王台镇村民李孟才因为肺心病住进了青大附院西海岸医疗中心。五天后,李孟才的家人跟医院进行了暂时结算,共花费6479元。李孟才是新农合的参保者,可是结算后,李孟才的儿子却发现这笔费用没法报销。到底差哪儿了呢?

李孟才今年68岁,患肺心病多年。去年12月24号再次发病,大儿子们赶紧把他送到青大附院西海岸医疗中心。

原来,2015年1月1号,青岛要实施新医保管理办法,把新农合参保者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2014年12月29号以前的费用按照新农合报销,之后的按照新办法报销。上月29号,李师傅跟医院结算完报销时,被告知手续不全,不能办理。

由于元旦放假,报销的问题一直没解决。1月1号新办法实施,李师傅也跟医院确认12月29号之后的费用可以报销。可是之前这六千多块钱到底该怎么报呢?

随后,记者与李师傅一块来到了医院的医保办。工作人员表示,李师傅所持的医疗卡还是原胶南班里的,这个卡已经作废,所以在他们这不能报销。在黄岛区社会保障中心,工作人员给出了更加明确的解释。

工作人员介绍,2013年原胶南市王台镇有25个村17570人曾划归保税区,直到2014年5月份才把合作医疗交给他们代管。考虑到新医保办法就快实施,当时就没换卡。参保人的信息,他们下发到了除三级医院以外的所有医院。

此外,如果像李师傅这样已经自费办理结算的,可以携带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明细等的原件到青西新区长江东路427号的保险公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