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来说说吃药。近年来,药物不断推陈出新,不过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就是同一种药物经常会有三个、四个甚至十来个名称,让人无所适从。
在石家庄市的一家连锁药房,记者遇到正在买药的市民陈女士,聊到同一种药物有多个名字时,陈女士说自己深受其害。
陈女士提到的两种药物其实是同一种药物,化学名称叫对乙酰氨基酚,而泰诺林和百服宁是两个厂家分别命名的商品名称。而孩子之所以最后出现脱水症状,正是因为陈女士误认为是两种药,导致孩子用药过量,发生的不良反应。记者对正在买药的几位市民进行了随机采访,绝大多数人表示,经常会被药物的商品名和通用名搞得晕头转向。
不光是市民,药店的员工也都对药物多胞胎的现象表示头疼。
其实,为避免一药多名可能引起的重复用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曾对药品包装出台过相关的规范措施。除了药品通用名必须显著标示,还要求商品名的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称所用字体的1/2。然而,由于长期形成的用药习惯以及健康教育的滞后,很多老百姓在购药和服药时仍然极少关注药品的通用名,以至于重复用药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而重复用药轻则会带来不可逆的肝肾损伤,严重时则可能致命。
吃药是为了治病,可是如果因为分不清药物名称,而吃错了药,那可就是要命了。提醒大家,在买药的时候,不仅要记住商品名,还得记清药品通用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