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打出政策“组合拳” 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14-11-17     视频长度: 0:3:2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青岛新闻 正文
  

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巨大。关心关爱农民工,体现着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和内涵品质。近日,我市围绕做好农民工工作,同步出台了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农民工在职业培训、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方面享受与城镇职工同等待遇,促进新市民社会融合。

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方面,实施“就业技能培训计划”“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计划”“创业培训计划”,使有培训愿望的农村转移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一次相应的就业技能培训,使企业在岗的农民工普遍得到一次技能提升培训,使有创业愿望的农民工得到一次创业培训,促进农民工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2015-2017年,力争每年对10万农民工开展各类培训。通过转移就业培训、技能储备培训、技能专项培训和职业指导培训,每年培训7.2万人。通过岗前技能培训、转岗技能培训和在岗提升培训,每年培训1.7万人。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民工,重点开展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能力培训、创业实训、创业项目指导等,提升创业能力和创业成功率。每年培训1.1万人。

在农民工权益保障方面,实施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提升计划、工资支付率提升计划、社会保险参保率提升计划、劳动维权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到2017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筑、餐饮、居民服务等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65%以上;农民工工资提高到合理水平,工资基本无拖欠,同工同酬落实到位;稳定就业的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覆盖率达到100%;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提高,人身安全健康权益得到切实有效保护。

在农民工公共服务方面,各区市要在农民工聚集或用工较多的区域建设灵活务工市场,为农民工提供招聘求职、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综合公共服务;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事项下沉街道(镇)、社区,使服务对象办理就业服务最多需要15分钟。2015年,构筑起以两公里为半径,在服务对象、服务网点之间形成城区15分钟(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推进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经费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就读,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