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号,青岛市教育局公布了《青岛市中小学校食堂标准化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这将是岛城第一个中小学食堂和食品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标准。
《规范》对中小学校食堂的基础建设及环境、设备配备、管理要求、责任与监督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具体包括“食堂应配备农药残留检测仪”、“营养餐食谱每周不重复”、“10℃--60℃存放的营养餐烧熟到食用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学生餐食用温度应不低于40℃”等学生家长非常关心的内容。
目前,市教育局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家长可以通过屏幕上的电子邮箱和电话,提出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