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青岛市有4条地铁线的建设获得了国家批准,其中两条已经开工,远期还有多条线路正在规划当中。日前,我市出台了《青岛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从规划、施工、安全和应急等方面,对轨道交通的建设进行了规范,计划从3月1日开始施行。
具体来说,地铁车站在规划时,要综合考虑客流量、乘客换乘等因素,提前预留出入口、停车场、公交车站、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等公用设施用地。
为避免施工对周边建筑和市民生活造成影响,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毗邻的建筑物、地下管线造成损害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逾期未改的,将面临5到10万元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完工之后,至少要进行三个月的试运行,才能组织竣工验收。在正式运营之前,还要进行不少于一年的试运营。
为了保证轨道工程的结构安全,我市还在地铁沿线划出了控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禁止一切会影响到结构安全的建设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