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禁放“孔明灯”  14-01-28     视频长度: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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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近日发布通告,要求禁止燃放“孔明灯”。市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将对“孔明灯”的制作、销售和燃放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或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孔明灯”放飞后将对飞机起降、高层建筑、高压电线、油库等造成威胁,极易引起安全事故和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