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市委、市政府将清理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商会)兼职过多过乱问题,作为“六整治四清理”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目前,集中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
2013年12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对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进行清理整顿的通知》。《通知》规定,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在职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包括退出现职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任任何职务。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上述人员辞去公职或退休后3年内也不得兼职(任职)。3年后兼职(任职)的,须严格进行审批,不得领取报酬,不得获取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连任不得超过两届,任职年龄界限为70岁,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社会组织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清理的原则,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指导各业务主管单位,对203个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相关兼职人员进行了集中清理。截至2013年底,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共246名兼职人员全部写出辞去兼任职务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