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威海市公安局的一条官方微博引起了大家的围观。微博是昨天上午11点左右发布的,对象是“12月11号至12号离开威海市看守所赴潍坊、济南等监狱服刑的35名罪犯”。内容是这样的:虽然您曾经伤害过这个城市,伤害过这个城市的人,可在您将要离开威海时,我们还是要说一声:再见!希望您入狱后能好好改造,希望您出狱后还能回到威海……对此,网友留言道:“再次相见?不要了吧?谁愿意再去见你们啊?”微博@威海警方在线的管理者杨警官解释说,“再见”是指再次回威海,并非“再回看守所”。另外,除了寄语,微博还配发了一张身着黄色上衣的服刑人员,拎着包裹走出大门的正面照片,并且打了四个字“笑对未来”。这同样被一些网友认为有侵犯肖像权之嫌。对此,该警官称是“操作失误”,他和同事查了一些有关肖像权的规定,“觉得没什么问题”,而且当事人的表情契合“笑对未来”的主题。这位警官可能没想到,自己的一个小失误,会引来这么大的争议。以后还是应该多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