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嘉兴警方破获一起离奇的案件,36岁的河南人陈小龙,在一外租房里,挖了一个很深的地洞,然后把一个18岁的少女关在地窖里整整11天,并实施多次性侵。7月25号,陈小龙被批捕。
这幢两层楼的二楼,房东自己住,陈小龙租了一楼的一个房间。十平米的房间里,脏乱不堪,地窖的入口在床头东侧,一块方砖的大小,从入口下去,可以看到地窖的全貌。
整个地窖长约三米,宽一米,高一米五,地面铺着红地毯。空间不大,但设施齐全,床单、被褥、靠枕、风扇都有,最里面还有一个红色的塑料桶,是用来方便的。
房东戴阿姨说,今年四月,自称在服装厂工作的陈小龙找到她,说是想租一间房。
刚搬进来,陈小龙第一件事就是换门锁,装窗帘。这些还不够,他又自己动手,在门口造了一圈围墙。
里三层外三层围住,邻居们也不知道,陈小龙每天在家里干什么。直到6月23号早上,戴阿姨在楼上听到有人喊救命。
喊救命的女孩姓郭,18岁,安徽人,在嘉兴市区一家KTV上班。小郭说,6月12号深夜,她坐上陈小龙的电瓶车,本来是想回家的,结果一路被陈小龙带到承租房,然后被陈小龙反绑住,关在地窖里11天,并被多次性侵。直到6月23号,趁陈小龙不在家,小郭用指甲钳磨断手链逃生。戴阿姨马上报了警。当天下午,警方在租房布控,将犯罪嫌疑人陈小龙抓获。
6号下午,嘉兴警方就该起抢劫强奸案召开了新闻通气会。披露了这起案情更多的细节。一起来了解一下。
警方查明,经犯罪嫌疑人交代,6月12日晚,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嘉兴市某KTV门口,以黑车拉客为由,将被害人郭某骗上车,途中采用持刀、捆绑等手段,抢走被害人随身现金及一部手机。后将被害人强行关押至出租房里事先挖好的地洞内,非法拘禁被害人11天。期间,多次对被害人实施强奸。直至被害人逃脱求救。
犯罪嫌疑人陈某已经于7月25日因涉嫌抢劫罪强奸罪被秀洲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现在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据陈某交代,至6月23号案发,除两次让被害人郭某走出地洞,在租房内洗澡,郭某一直被用铁链锁于地洞内,全身赤裸。这期间,他以死亡、拍裸照威胁,强奸女孩。但是,郭某一直用随身携带的指甲刀对锁链进行剪磨。6月23日,终于剪断锁链爬出地洞。陈某说,囚禁并强奸女孩,是受了网络上的有声小说影响。想来不过是为自己行如此丧心病狂之举找借口罢了。等待着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