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13-07-08     视频长度: 00:01:26

您当前的位置 :青岛网络电视台 > 栏目 > 青岛新闻 正文
  

我市日前发布《青岛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根据大气污染的严重程度及持续时间,将大气重污染分为重度污染Ⅱ级、严重污染Ⅰ级两个级别,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预案》规定,当空气质量指数超过200且不利气象条件预计持续72小时以上,或超过300且不利气象条件预计持续24小时以上时,市应急办将提出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启动建议,各有关部门相应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在发生Ⅱ级大气污染时启动橙色应急响应,对燃煤锅炉、机动车、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餐饮业等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监督检查;禁止建筑拆除工程施工,施工工地、物料堆场清扫、洒水抑尘增加频次;机关和事业单位严格控制公车使用;中小学、幼儿园停止组织户外活动。在发生I级大气污染时启动红色应急响应,在实施橙色应急响应措施的同时,对火电、钢铁、化工等重点排污单位采取控制污染工序、限产限排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20%;燃煤锅炉使用应急备用优质煤;禁止小型作坊式企业使用煤炉,降低危害程度。

分享到: